5月11日,漳浦法院跨域联动浦城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是漳浦法院2024年以来第一起跨市域协同执行交叉案件,使胜诉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据悉,吴某的货运车辆于2019年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与乘车人暨货运车辆共有人郭某辉当场死亡。经判决,吴某需赔偿郭某辉的法定继承人郭某等人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郭某等人遂向浦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浦城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某同意每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4000元至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但吴某支付了11个月款项后,未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无奈向浦城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吴某名下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吴某长期居住在漳浦,案件难以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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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经漳州中院及南平中院联动协调,指定该案由浦城法院和漳浦法院协同执行。两院执行局局长多次线上沟通,商讨行动方案,决定对吴某开展拘传措施。

5月11日早上8时许,浦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队抵达漳浦法院执行局。通过两地法院的执行联动,执行法官成功将吴某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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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吴某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表示银行卡被冻结了,没办法继续履行赔偿义务。两院局长轮番上阵对吴某进行释法说理,吴某终于松口表示其从事货物运输工作,疫情期间收入受到严重影响,无力偿还剩余款项,其银行账户中还有一万余元,可直接扣划偿还申请执行人,希望法院动员申请执行人网开一面,放他回去。

执行干警严肃表示若其不珍惜信用修复机会,消极懈怠履行,妨碍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知晓自己面临司法拘留的风险后,吴某意识到“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态度迅速转变,同意继续筹措资金,赔偿申请执行人。见吴某确实有履行意愿且经济确有困难,执行干警遂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远程沟通,讲述执行进展和被执行人在漳浦的现状。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被执行人当日支付20334.9元,余款限于3个月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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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同执行是漳浦法院与浦城法院的首次跨区域协同执行,两地执行干警同心协力,集合两院执行力量,攻坚克难,成功啃下执行“硬骨头”,协同执行工作取得“开门红”。下一步,漳浦法院将积极拓宽执行联动渠道,持续发挥跨域执行协作机制作用,打造跨域协作“朋友圈”,加强执行办案互助协作,为漳州法院跨域联动协作执行提供漳浦样本。

文|薛伟东、朱雅贤

编辑|蓝陈圆

一审|蓝雅贞

二审|蔡仲仁、陈佳苗

三审|王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