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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电焊工在作业时突然受到电击失去意识,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电焊工所在的公司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逝者家属赔偿款。近日,铁东区人民法院联合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成功调解了这起保险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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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去年8月,原告某公司聘用的员工小刚(化名)在从事电焊工作时受到电击后失去意识,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某公司仅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赔偿金,并称公司给员工在鞍山某财险公司买了雇主责任险,剩余大额赔偿金应由保险公司赔给死者家属,但当某公司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赔偿金,于是,某公司便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喂,是徐法官吗,我们是死者小刚的家属,保险公司凭什么拖我们这么长时间,我们要求保险公司马上给付我们赔偿金!”

徐法官,我们是某公司,家属天天来找我们闹,还扬言要到法院去闹……”

在诉前调解阶段,立案庭法官徐少春详细阅卷之后,立即安抚了死者家属,并联系了保险公司。

“不是我们不想理赔,而是原告某公司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了雇主责任险,而且某公司也没有向我们提供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和赔偿限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我们没有办法理赔。”保险公司也很委屈。

在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后,徐法官认为本案虽然事实清楚,但法律关系复杂,且涉及理赔数额巨大。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为了快速化解纠纷,在争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徐法官决定联合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中,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就保险条款等内容向当事人做出解释,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督促保险公司尽快进行赔付;徐法官详细、耐心地对当事人开展释法析理工作,通过讲解保险纠纷基础法律知识、诉前调解的优势、诉讼风险等,从情与法的角度逐步让当事人对案涉纠纷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当天,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经某公司同意,保险公司当场将理赔款打进了死者家属的账户中,某公司也撤回了起诉。

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且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前得到及时兑现。

铁东区人民法院依托“法院+N”诉前调解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多措并举,通过与行业协会密切配合,有效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媒体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