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碰瓷”执法让人们不得不怀疑湖南女孩说的:又出来搞钱!律师称,可以以涉嫌诬陷敲诈起诉。

执法人员的行为刷新大众的认知,公平正义一次次被践踏,政府公信力被破坏!细思极恐,令人后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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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执法的热度还没有下去,深圳街头又出现“

找茬

”执法。

5月10日,深圳一出租车司机曝光:执法人员随意拦车,故意找茬。

视频中,一运政执法人员指着司机左前车窗上贴的红包说:“

找一下有没有条例处罚的!

执法人员称,贴在车窗上的红包挡住了A柱视线,右转时会出现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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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通报:

经核,5月10日16时30分许,我支队罗湖大队在罗湖口岸沿河南路组织开展重点交通枢纽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车牌号为粤B****7的出租车开展正常执法检查。

检查沟通过程中,执法人员出现用语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司机配合检查后,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未进行任何处罚。5月11日下午,我支队罗湖大队及执法人员己向司机道歉,获得司机谅解。同时,我支队已对罗湖大队相关执法人员停职检查。

老百姓多善良,只要认个错他就满足了,这和“

看看有没有条例处罚的

”多么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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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好嚣张啊!找条例看有没有处罚的。

这个位置,开惯车的都会知道有没有影响视线了。

就算是遮挡视线妨碍驾驶也不是你运政管,那是交警的事。

不是只有交警和公安才能拦截吗?

车辆上路到底是交警管还是路政管?

和我一样的见不得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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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左侧车窗贴红包违法吗?

车窗贴东西是否违法取决于所贴物品的性质以及是否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和行车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在车窗上张贴、喷涂广告或者其他妨碍视线的物品。具体来说:

前挡风玻璃

严禁在前挡风玻璃上贴任何影响驾驶员视线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遮阳膜、贴纸、挂饰等,因为这些物品可能会阻挡驾驶员的视线,增加行车风险。

侧窗和后窗

侧窗和后窗可以贴一些不影响视线的装饰物,但应确保不遮挡车窗的透光性,不得使用反光、镜面材料的装饰物,以免造成后方车辆驾驶员眩光,影响行车安全。

车辆标识和必要的安全设备

:车辆的标识、警用标志、消防标志等必要的安全设备可以贴在车窗上,这些是为了识别和安全需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让人们不得不质疑:这不是个案,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惩罚某个人的简单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还应该问责领导!

友友们,您怎么看?停职检查能解决问题吗?

#网传交通执法人员“碰瓷”式执法,红河交通运输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