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咸宁发生一起拖运车人员殴打路人事件,引发大量热议!
事件回顾
5月11日湖北咸宁崇阳县某菜市场发生一起拖运车人员殴打他人事件。
事发时拖运车在行驶其间迎面遇上一辆灰色轿车。
见灰色轿车没有选择让行,拖运车也只能刹车停下。
在两辆车会车时,灰色轿车发现自己的位置不够过,便让拖运车挪动一下车辆。
拖运车司机听闻后,瞬间面露难色,我拖运车后面还拖着车呢,怎么给你让?双方冲突一触即发。
灰色车车主估计也是个暴脾气,双方就一直犟着,谁也不让谁。
僵持了一段时间后,灰色车主突然向后倒车,随后加大油门直接撞向拖运车。
随着“砰”的响声,两辆车辆车头同时受损,因此也让冲突进一步升级。
拖运车人员见状便怒气冲冲下车找灰色车车主理论。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拖运车人员直接选择用武力解决问题。
拖运车人员上前就给灰色车车主来了两记响亮的耳光。
灰色车车主当时虽然很愤怒,但他的处理方式冷静,他全程没有还手。
“挨打”了几记耳光后灰色车车主选择直接躺下,不还手是对的,如果还手性质就变了。
拖运车人员可能也看出了灰色车车主的用意,不可能几记耳光就打倒在地。
气愤之下拖运车人员用脚猛“踹”向倒在地上的灰色车车主。
然而灰色车主故意开车撞拖运车,他的行为都是极度危险和不负责任。
幸好,撞击的力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他的行为也已经违法。
穿制服的拖运车人员下车扇灰色车主的耳光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行为。
作为公务人员,他们必须以守法为重,并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
对此网友有话说了
撞车,这其实是威胁到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执法人员也是人,在这种情况下,控制不住情绪情有可原。
情有可原,不意味不处罚,打人毕竟不对。
但撞车的这个,也应以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或故意伤害处理。
开车男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损失超过五千都涉嫌犯罪了。打人是带有防卫性质了,被打不冤。
动手打人不对撞击公务车更不对!顺势一倒这下才有了后面的脚脚致命,这家伙也算是挖坑界的高手。
原本撞车的全责在灰车车主身上,但现在情况完全反转,180度翻转,很明显是灰色车车送设下的陷阱给这个拖运车人员,灰色车车主全程没有还手,拖运车人员涉嫌故意伤害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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