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新邵: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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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法官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办理案件。 曾 翔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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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公安局、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回访组前往新田铺镇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图为修复项目负责人向回访组介绍修复情况。 马一倩 摄

新邵法院法官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办理案件。 曾 翔 摄 新邵法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公安局、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回访组前往新田铺镇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图为修复项目负责人向回访组介绍修复情况。 马一倩 摄

湖南白水洞景区位于大美“湖南之心”的新邵县境内,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旅游区、国家地质公园。景区山清水秀,风光旖旎。2015年11月起,景区一角由于某采石场长达5年之久的非法采矿,导致景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新邵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公正审判、司法建议、府院联动、修复回访等措施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

黄土飞扬:被破坏的风景名胜区

黄土弥漫,碎石遍地。这是新邵法院审判团队第一次见到某采石场时的样子。该地位于白水洞风景名胜区,却与周围青山绵延的景象全然不同,原本郁郁葱葱的大山,已经被挖去了大半山体,裸露的岩石和泥土触目惊心。

案涉采石场于2014年底成立,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灰岩,露天开采。2015年至2019年期间,采石场曾多次因非法占用土地、越界采矿被行政处罚。

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出具的《某采石场在新邵县新田铺镇小庙头村非法采矿造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破坏价值评估报告》显示,该采石场于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21日期间,在新邵县新田铺镇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品价格为每吨10元、资源储量为141.7万吨、矿产品价值共1417万元。其中,存在超深非法开采和越界开采行为。

依法审理:为景区生态保驾护航

新邵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合议庭,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讨。“翻开案卷看到照片,十分痛心。实地勘察,更是触目惊心。”案件承办人、新邵法院刑庭庭长谭笑风表示,“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时,我们不仅要严把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司法裁判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守护好绿水青山。”

该案所涉新邵县白水洞风景名胜区遭违规开采致环境破坏的相关问题曾在《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被披露,中央对此高度关注。矿产资源作为构成自然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体系,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

案件审理期间,谭笑风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案卷中有4份关于案涉被破坏灰岩矿价值的评估报告,到底该以哪一份为准?为做到客观公正,审判团队邀请公安、检察、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一同前往案发地走访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审判团队对非法采矿区域的范围、采矿区土地的裸露情况、群众的反馈意见等有了更为真切地了解。

对于涉及环境资源的专业性问题,审判团队借力 “外脑”助审,法官多次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咨询,确保案件事实更加全面地呈现。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计算方式正确,资源储量计算参数、类型、可信度系数合理,矿产品价值计算准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经审理,新邵法院最终以被告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被告人邓某喜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的成功审理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社会治理起到积极引导作用,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新邵县人大常委会资源和环境委员会主任邓小祥对法院的判决予以充分肯定。

府院联动:织密景区环境保护网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办理不能一判了之,一定要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新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在审判委员会上提出要求。

该案判决生效后,审判团队向新邵县公安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更加注重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和提交的司法建议;向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发出关于加强源头管控、严密日常监督、注重生态修复等7个方面的司法建议,并将该司法建议抄送新邵县人民政府。

两份司法建议均被采纳并回复。如,针对严格日常监督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对现有矿山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对露天开采行为采用卫星遥测违法图斑,对地下开采行为利用现代测量手段,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矿产资源开采区域展开现场核查,对辖区内的矿山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动态巡查,形成“事前防范和违法严查相结合”的矿产资源执法路径。县自然资源局还按照司法建议,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对矿业整治线索逐一摸排,持续加大监督宣传力度。

新邵法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针对环境资源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一类案一建议”“以建议促成效”的司法建议新机制;积极探索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新模式,建立“法院+公检+行政单位”沟通机制,推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工作合力。

修复回访:做好景区生态恢复后半篇文章

新邵法院还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修复回访工作机制。

司法建议发出后,审判团队多次到县自然资源局就第三方专业生态修复机构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修复措施的实施、修复效果的评估等展开回访;多次赴涉案单位了解生态修复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法律建议,促进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4月12日,新邵法院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公安局、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回访组前往新田铺镇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对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回访并召开座谈会。当地政府邀请本地企业家参与回访活动。

“采矿期间,景区这一块黄土飞扬、死气沉沉,现在已经绿意盎然、焕然一新啦!”景区工作人员欣喜地告诉回访法官。

经实地回访发现,修复区域的土壤肥力、水分保持能力和生态系统得到了恢复;种植的红叶石楠树幼苗存活率较高,生长情况较好,原本的黄土地上已铺上了草皮,复绿面积较高,效果良好。该修复区域已于近期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的生态环境修复验收。

回访组提出,在后续的生态环境维护中,应持续关注补植复绿管理、植物成活率等问题,确保该处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新邵法院把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与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生态环境修复等深度融合,通过“诉前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诉中推进审判专业建设、判后推行府院协作及回访总结”的模式,在案件审理中关注生态修复,在生态修复中总结审判经验,有效解决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性强、生态修复困难的落实问题,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

陈健介绍,新邵法院将不断提升环资案件办理水平,凝聚各方力量打好“组合拳”。同时,引入环境专家型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为法官查明事实、审查证据提供专业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加入生态修复回访工作,建立生态修复宣传、督导落实体系,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多维度的智力支持。(□ 曾 妍 本报通讯员 王慧慧 马一倩)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