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不息的长江,不仅孕育了长江文明,也滋养着沿岸生灵。近年来,随着长江物种资源保护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力度不断加大,许多生活在长江沿岸的珍稀动物得到保护,种群数量下降趋势得到遏制。从水域到岸线,从栖息环境保护到种群保护,在这个不断扩大的“保护圈”中,也有检察人的身影。《检察日报》即日起推出“检察监督守护长江精灵”特别报道,生动展现各地检察机关开展长江沿岸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依托“四大检察”之力用心用情守护长江沿岸万千生灵的履职掠影。

麋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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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麋鹿种群在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嬉戏。

麋鹿为中国特有种,自然分布区应为长江中下游区域,但近代之前已野外绝灭,仅存圈养种群。目前中国境内在北京南海子麋鹿苑有圈养种群,并在20世纪80年代起以半散养形式重引入至江苏大丰、湖北石首。20世纪末至今部分种群已逸为野生。国家保护级别为一级。

麋鹿生活在平原、草地和草丛沼泽地带,生活中大量的时间待在水里,极善游泳,可穿越河流与湖泊。麋鹿取食禾本科植物、苔类和树叶等,白日和黄昏较为活跃。麋鹿为大型鹿类,身体壮实,颈部较粗,面部长而窄。冬毛灰棕色,夏毛红棕色为主,腹部和四肢浅黄色。蹄适应湿地行走而宽大扁平,趾间有皮踺膜,尾长而尖端成簇。

(内容来源于中国自然生态百科数据库)

荆楚云梦,麋鹿天堂。5月初的清晨,在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错落有致的沼泽湿地中,一群麋鹿从睡梦中醒来,向长江天鹅洲故道水域移动,不时有各种保护鸟类飞掠而过,组成了一幅令人陶醉的生态风景画。

为了保护好麋鹿赖以生存的这方乐土,石首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线索通报、快速联动机制,在实践中发挥出积极效应。

2022年6月,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了天鹅洲派出所民警的电话:“检察官,接到一个在保护区故道水域非法捕捞的案子,你们要不要过来看一下”……

放下电话后,检察官迅速前往天鹅洲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原来,为了捕鱼,犯罪嫌疑人肖某在故道水域内放置了两张刺网,共捕捞白鲢鱼129公斤。肖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此,石首市检察院及时依法介入该案,对肖某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其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7800元。同年9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四个月。

为何检察机关能第一时间得到案件线索并及时介入?原来,2022年6月,石首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在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采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就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严厉打击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达成共识。同时,该院与天鹅洲派出所建立迅速接处警机制,通过加强线索通报、资源共享,确保对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相关案件及时介入、高效处理。

案子办完了,但案件背后的隐忧并没有彻底解决。“犯罪嫌疑人在保护区内捕鱼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而且有可能影响到麋鹿种群的发展壮大。”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了守住麋鹿赖以生存的这片区域,切实解决保护区内违法捕捞问题,石首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在保护区周边开展了常态化法治宣讲,向村民讲解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内容,并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到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长江大保护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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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情况进行网络视频巡查。

然而,这还不是石首市检察院第一次为麋鹿的家园护航。2019年11月,石首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渔业公司在属于湖泊保护区的天鹅湖洲滩,违法建造一栋三层楼房,非法占用了天鹅湖洲滩的公共资源,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该院当即向当地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在确认该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的情况下,督促该渔业公司全面拆除非法建筑,有效制止了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如今,麋鹿赖以生存的乐土又回来了,长期在此生活的麋鹿全部实现了自然繁衍,恢复了野生习性。“目前,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繁衍扩散的麋鹿种群,已从最初引进的64只发展到3200余只,并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石首市检察院检察长毛传杰表示,该院将继续履行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检察职责,持续探索创新守护长江湿地环境、保护麋鹿家园的方法举措,守住麋鹿与各种保护鸟类的这一方净土。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