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之璋

古代中国人都把黄帝跟老子并称,尤其司马迁做《史记》时把黄老并列,称之为黄老之学或者黄老之术,也有人把黄帝老子的学问视为一种君王南面之术,顾名思义就是君王统治天下、统治老百姓的一种原则和道理。我们今日就来谈一下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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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1973年,黄帝帛书出土发掘。从此以后黄帝就有四经,不是以前所谓的只有一本《黄帝内经》。而《黄帝内经》的内容多半讲养生或者治病。而《黄帝四经》的内容非常丰富,不仅包含经济、军事,还有哲学,而他的思想脉络可以上承到周以来的《尚书》和《易经》的很多思想、哲学观点。

所以黄帝跟老子根本是两回事。《老子》这本书本身可能是集体创作,《黄帝四经》也极可能是集体创作。但是《黄帝四经》的内容比《老子》丰富得多,而且道理比《老子》高明得多。实际上黄老并称是贬低了黄帝,抬高了老子。老子实际上没有资格跟黄帝并称,至少在著作上、在思想上、在哲学的境界上,老子都不能跟黄帝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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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黄帝四经》头一句就讲,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这句话讲得非常精准。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根据过去人类的经验把它立成一个法律,让大家知道有所遵循而明得失是非。所以黄帝对法的观念非常正确,非常了不起。不但有成文法的观念,而且有自然法(道)的观念,让大家知道怎么遵守法律,以及法律对国家、对社会的重要性绝不亚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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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黄帝四经》高明的地方,所以我们要清楚这点,以后不要把黄老并称,因为《老子》真的没有资格和《黄帝四经》的哲学或者其他学说的内容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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