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业、门店、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化拥军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激发社会各界爱国拥军热情,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尊崇感、获得感、幸福感,经朔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招募朔州市第二批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在内的朔州市拥军目录库。现将有关招募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动联盟、规范优质、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为拥军企业“增客源、多营销、优服务”,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社会化拥军氛围,全面提升朔州市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招募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守法诚信,经营状态良好,社会信誉较好,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待、优质、优惠服务或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三)企业、门店必须是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不招募涉外企业和组织。

三、招募范围

朔州市区域内有意愿参与拥军活动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旅游购物、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以及餐饮、住宿、加油、运输、通讯、保险、体检康复、美容美发、交通出行、公园景点等各个行业和领域。

四、活动内容

(一)招募的企业、门店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具体责任和优惠项目,制定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在醒目位置摆放优抚对象优先标识、优惠内容或其他个性化专属服务细则;拥军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和项目。

(二)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市双拥办与其签订优待服务协议书,授予社会化拥军单位牌匾,向社会发布服务优待优惠内容,开展宣传推介。

(三)建立社会化拥军数据库,对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组织,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活动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映良好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纳入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范围。

五、报名方式

有报名意愿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可持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报名表(一式两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报名。

六、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七、招募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朔州市朔城区招远路8-3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

联系人:武金玉 联系电话:0349-2165556 15513910529

朔州市双拥办

2024年5月10日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