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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知乎上的一个问题,高赞答案是某位男律师写的,他并没有直抒胸臆,而是写了自己的经历,让读者自行感受和比较。文章的最后,他说,难不可怕,可怕的是怕难。

吾本有意转载,奈何作者不许可,这里扼要陈述之。作者拿身边全职主妇与女律师的例子作比对,表明其实做什么工作都不容易,而比较起来,女律师所得到的比全职主妇多。他强调,女人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这其实无形中回答了另一个问题,“受教育女性当全职太太是浪费吗?”。

后一个问题是身患多种疾病、创办全国第一所免费女子高中、改变了近2000名贫困山区女孩命运的“燃灯校长”张桂梅新近的言论所引发的热议,她说:

“我最反对当全职太太女人必须得对自己狠,不要指望让男人来养。”

“你有能力的时候,男的还拿你当回事,你没有能力,连花瓶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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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律师和张桂梅都没说错。话糙理不糙,而且比较残酷的现实,这冷峻的表述不过是显得刻薄,却绝非无的放矢。不论男女,都该在家庭以外有自己的事业,尤其是女性,这是对陈旧落后的传统有力地批判。

因为在传统,包括当代,还是男权社会。在男性占主导的世界里,如家务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工作被看作不是事业,再忙也都不被世俗认为是工作。

所以,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这样的现实,那就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一开始被仰望,但当放下事业一心扑在家庭,便将被“降级”甚至蔑视,蔑视来自社会,来自男方亲友,甚至来自男方本身。于是,一个全职太太,尤其受过高等教育的,一旦陷入家务的窠臼,不仅是对已学知识和已受教育的暴殄,而且是个人生命和地位的沦落。

一个民族的未来在于孩子,但首先在于女性,因为母亲的作用居功至伟。而一直以来,我们的家庭维系和纽带亦在于女性,在于妻子和母亲的角色担当,她们的独立、自信可谓关系重大。这并非神吹,而是基于过往千百年对女性作用的忽视,尤其对家务活动的误读。新时代,我们需要正视,从宏观上把握,在客观上看待。

然而,当时代承继了传统,当世俗的眼光还未改变,当家务仍不被社会大众普遍认为是工作,女性不能等待。年华易老,青春易逝。女性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同时告知家庭成员家务也是工作,应共同承担之。

女性走出去工作,当然不仅仅是为在家庭中不被重视,拥有自己的地位,还在于与世界接触、和时代接轨,在复杂纷繁的社会中感受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脉搏那有力的跳动。尤其后者每个人都不该缺席,不论性别。

如果说女权是一个褒义词,那么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践行。往小了说,你得有直面风雨的经历,有自己的功绩,然后你自信、强大、无所畏惧,这正是事业或工作带给女性的价值。

以上先解决了女性要走出去的重要性这一理论基础,下面再结合女律师角色谈一点粗浅的意见。这里先强调一点的是,我们在专门讨论某一群体的时候,尤其群体前加上性别标签的,并非是对这个群体的偏见或歧视,而是对这个群体生存状态的注目,是从宏观上和客观上对相对弱势群体的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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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心存偏见的眼光里,女性本不该“抛头露面”,再加上客观上律师职业风险性更强。以致于女性在选择法律职业时,更青睐于公检法司等体制内稳定工作。所以,相对男性,女律师简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或更受人敬畏,但也更受争议,或曰更有话题。不过在我看来,一个选择从事律师职业的女性,最起码首先克服了自己的内心恐惧和对世俗偏见的不在意,选择在男性统治的领域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打破道德枷锁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和实现自己的价值。此等决绝与魄力,就已秒杀绝大多数人。

再者,我以前也说过,女性囿于性别特质,偏重于感性,如果能够多读一些法律等理性的知识,将有助于克服感性的副作用。现在看来,女律师不止在自己的知识体系中加入更多理性要素,而且在直面残酷的社会中、在恣意浩瀚的法律中、在纵横繁杂的实务中锻造了自己的意志、磨砺了自己的品格、塑造了自己的性格。即使和大多数女性一样易陷入情感的桎梏,但因更清醒冷静地将自己揪出来,不至于笼子越扎越牢。于是,在旁人看来,是不好惹的。在家人看来,是不能惹的。在老公看来,是不敢惹的。

而我们只要留心,就会发现,那些女律师们,哪个不是飒爽英姿,哪个不是意气风发,哪个不是加班到深夜、驰骋在路上、厮杀在法庭,哪个不是家庭婆媳、夫妻关系融洽——“敢逼逼?还反了你了?”。如果尚未实现,请务必对照努力实现之。

这里我把婆媳关系单独拎出来说一下,因为在我的观察,身边那些女律师的婆媳关系都没得说。原因大致如下,一是有自己的事业,为家庭挣钱了;二是独立的个体户,顶风冒雨多了,见得世面多了,多了坚强,少了偏见,格局大了;三是婆婆也是女人,女律师实现了她们未曾有过的意气风发;四是玩法律的,从行外来说,大都惹不得。

不过,从来没有单纯的光鲜亮丽,泰然自若的另一面,往往是不堪回味的苦楚。说实在的,就连男律师,又有多少能坚持底线和洁身自好?律师混迹在矛盾冲突的前沿阵地、纠纷的漩涡,堪比刀尖上跳舞,何况世事哪能尽如人意?有时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有时候身陷囹圄……

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名女律师,相较于男性,不仅要克服在生理和性别上的弱势,以及更多心理的压力和工作的繁累,包括而不止于孩子要生、家务要做、人身威胁、情感桎梏、明枪暗箭、各式诱惑……

也所以,大多数人并不能够走完全程,有的人倒在了起点,有的人倒在了路上,有的堕落了,有的改行了,唯有坚持者终会拥抱阳光、享受赞美。因为99%的人皆是平庸者,天生的天才也有,但是罕见,而脱颖而出堪比天生天才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帮笑到最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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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几句烂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你受得住多大的诋毁,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当你累了倦了撑不住了的时候,再想想当初为什么出发?生活应该说没有什么容易的,但是作为女性,那么多法律职业,偏偏选了最难的那个,从一开始就该有视死如归的决心,否则或许要么就不该出发吧,半途而废不仅前功尽弃、贻笑大方,而且心间徒留遗憾吧。

简单爱心所爱,世界也就大了起来。不鸣则已,鸣则一鸣惊人。更为关键的是,希望女律师们的职业选择不是基于意气,不是基于无奈,而是基于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