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执破融合事务中心。该中心打破了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局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上的壁垒,组建专门办案团队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甄别、审查、立案、审理等相关工作。

中心制定了《执破融合办案简易操作指引20条》,明确“执破融合”机制的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办案规则,并建立执破协调会商制度、重点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全面负责涉企业法人的执行案件和破产案件的融合办理,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依法“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

此前,“执转破”程序大多于执行案件终本时启动,基本上无产可破或企业的核心资产在执行阶段已被处置完毕,一般不具备重整、和解程序适用条件。中心成立后,在执行程序即可准确识别、研判具有拯救价值和可能的危困企业,通过高效转换司法程序,帮助危困企业及时实现脱困重生;而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则“当破则破”,通过破产审理在市场上有序出清,实现市场资源有效配置。

同时,该院积极发挥“法院+协会”联动优势,由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企业重整辅导工作组派驻到中心,对有重整价值和可能的企业提前介入开展重整辅导,并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中心运行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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