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14·浪漫徐来”

2024首届徐州云龙湖城市欢乐幸福跑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2024年5月18日,我市将在云龙湖风景名胜区,举办“1314·浪漫徐来”2024首届徐州云龙湖城市欢乐幸福跑活动。为维护云龙湖景区和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低慢小”飞行器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内容规定,通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第二条规定:除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在以下保护区域升放无人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点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大型活动、重要赛事现场,以及政府临时公告的禁止飞行区域。

二、本告知所指“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根据活动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自2024年5月17日0时至5月18日12时止,本届活动起、终点、活动沿线及周边300米距离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域(详见示意图)。在空中临时管制区域,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放风筝、气球等一切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如有飞行需要,经“2024云龙湖欢乐幸福跑”组委会同意后,报中国人民解放军94592部队飞行管制室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徐州市公安局将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违规飞行物将依法驱离或击落。对于违法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特此通告

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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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首届徐州云龙湖城市欢乐幸福跑组委会

2024年5月14日

徐州广电编辑| 朱晓峰 李彦凝

一审| 姚亮

二审| 李萍 朱宸昕

三审|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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