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4日讯 连日来,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主题系列活动。

“请进来”座谈

4月16日,才溪法庭开展“聚焦高价彩礼、构筑模范‘好枫景’”主题的法庭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事调解员等代表到庭座谈,共同交流探讨高价彩礼难题治理。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真听取才溪法庭运用“村规民约”治理高价彩礼的做法经验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条文解读,共同对当前涉彩礼纠纷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流探讨,探索解决高价彩礼治理、倡导文明新风的新路径、新举措。

与此同时,才溪法庭利用集镇圩天便利,依托才溪镇赴圩议事站,邀请妇联、司法所、镇人大干部召开联席会,就第一季度彩礼纠纷情况作综合分析,并细化涉彩礼纠纷案件化解流程。会后,法庭还热情邀请路过群众畅谈彩礼看法,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汇民意、聚民智的积极作用。

“答疑中”止诉

“王女士,你看看这是最新的法律规定,若您所说的情况属实,法院将依此规定调查、审理……”3月19日,在才溪镇乡融庭中,法官向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适用情况。王女士因婚前与丈夫了解不深,在草率结婚1个月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遂起离婚之念,但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执,遂到法庭起诉。在法官细致耐心地解释后,王女士决定撤回起诉,愿意与男方和解协商。

“坚持在解纷中答疑、在诉讼前化解”是才溪法庭普及新法新规、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自涉彩礼纠纷新规实施以来,才溪法庭坚持诉前引导分流、关口前移,依托村居法官、特邀调解员、“一庭两所多部门”解纷主体,通过“妇女微家”“乡融庭”等纠纷调处平台成功化解涉彩礼纠纷5起。

“沉下去”普法

为将高价彩礼治理走深走实,才溪法庭组织法庭干警下沉村居普法,将普法队伍“沉下去”,让文明新风观念“强起来”。法庭将法规条文、典型案例编印成册,组织庭内普法志愿队伍“巾帼文明岗” “青年文明号”队员深入景区、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

此外,才溪法庭安排村居法官利用农村圩市在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地点设置普法宣传点,走进群众中开展集中普法、现场答疑。围绕彩礼纠纷中普遍存在的“该不该返”“该返多少”现象,向群众发放法律常识宣传单以及普法宣传读物,解答法律咨询,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破除婚嫁陋习。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志鸿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