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4日讯 在第15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厦门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公布近年来侦破的保险诈骗、虚开发票,职务侵占等3起典型案例,进一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筑牢护航企业发展、守护群众“钱袋子”的防护墙。

【案例一】人为制造交通事故 骗保25万元

2021年8月,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以朱某演为首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由该犯罪团伙涉嫌实施的18起(1起未遂)保险诈骗系列案件告破。

经查,2016年至2020年间,该团伙为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钱款,驾驶个人及某租车公司名下多部汽车故意制造相互碰撞、剐蹭等交通事故,编造虚假事实向厦门多家保险公司骗取理赔款,涉案保险理赔款金额合计25万余元。2022年,该案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罪犯朱某演、洪某臻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厦门市公安局与厦门市国家金融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防范和打击银行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保险领域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合作,为保险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警方提示】遭遇交通事故后,要尽量自己报险理赔,切莫出借个人证件原件委托理赔。此外,广大车主、汽修人员、保险理赔人员等,切莫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二】虚开发票3万余份 价税合计9.4亿元

2023年3月,厦门经侦部门和厦门税务稽查部门联合行动,将流窜、盘踞在东莞、深圳、潮州、西安等地的7个虚开发票犯罪团伙,2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1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张某荣、詹某超、杨某平合伙,指使他人在网上登记注册空壳公司,并经中间人介绍,对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万余份,价税合计9.4亿元。该案件获评2023年全国经侦系统集群战役优秀案例。

目前,该案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部分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也因违法购买发票受到法律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等情形。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发票、虚增成本非法手段达到企业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部分群众从非法渠道购买发票用于报账报销。这些行为,情节严重都可能涉嫌犯罪。

【案例三】利用职务便利 谋取非法利益

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间,厦门某大型互联网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严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其负责公司外包代理的职务便利,让公司与刘某宝实控的公司签订游戏代理协议。严某从中非法收受刘某宝钱款116万余元,并与刘某宝共谋侵占互联网公司钱款26万余元。

2023年10月,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经侦大队快速受理立案侦查,当月即抓获涉案人员严某、刘某宝,并追赃挽回企业损失。该案于今年4月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罪犯严某、刘某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企业发展离不开严密高效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敏锐细致的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内部职务犯罪或外部侵企犯罪的隐患和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反映或报案。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