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一组向桥东镇及下辖21个村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周祖翼书记在听取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王进足书记在听取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县委李亚容书记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一组组长胡惠松同志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志杰同志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桥东镇党委书记吕自信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陈文长同志,巡察组副组长沈耀明同志、钟晓东同志、联络员林立峰同志,县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李剑鸣同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林敏同志,桥东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桥东镇下辖21个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两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2月5日,县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一组对桥东镇及下辖21个村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国之大者”,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注重效果,深入揭示桥东镇及所辖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有力传导了严的基调强烈信号,保持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的良好势头。
胡惠松组长在反馈时指出,桥东镇党委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服务诏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桥东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不到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差距;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民主评议审核把关不严,超职数配置村级配套干部,选人用人不规范;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到位。桥东镇下辖桥园村、外凤村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乡村治理工作存在短板,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落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乏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村“三务”公开工作抓得不实;村级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到位。桥东镇下辖其他21个行政村党组织对“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资产资源管理不善、经营不力;“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议事程序及执行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财务公开不及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决策不够科学,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验收不规范;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到位。
李志杰部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把思想整改作为行动整改的先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压实抓牢整改举措,切实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通过会议部署、分工负责、推进督促等方式,一体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坚决防止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坚决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增强抓整改的战略定力、系统观念,细化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助力诏安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吕自信同志表示,坚决贯彻县委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对照、深入查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明确整改要求,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坚决彻底、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措施,为桥东镇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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