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南都记者从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通报2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其中,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维生素D3。14日,朗迪制药客服向南都记者表示,“所有问题商品在销售渠道已经按照要求全部召回,目前线上销售的产品都符合质量要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朗迪碳酸钙D3颗粒(Ⅱ)。

4月26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告显示,经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维生素D3。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同时,该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5月14日,朗迪制药客服向南都记者表示,“所有问题商品在销售渠道已经按照要求全部召回,目前线上销售的产品都符合质量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0月,南都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0天,并罚款1.34亿余元、没收违法所得618万余元及碳酸钙5.4万余盒。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实习生 李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