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点赞太低怎么办?

没有人关注怎么办?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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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 “无中生有” 只要内容够博眼球 就不怕没人关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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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抱着这种心态的视频发布者 通过虚构谣言获关注博眼球 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这种心态坚决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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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在网上传播“惠安县机场奠基仪式”引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惠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第一时间开展研判核查,联合派出所依法查处。

经查,林某良、卢某万、曾某明、张某强等4人为博取眼球,分别从网上下载了机场奠基仪式视频,使用“一键拍同款”AI功能进行修改,捏造虚假信息在网上进行发布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林某良等4人因造谣、传谣被依法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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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安网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