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有典雅的文字描述,具备一定的美学特征。但是,典雅的文字容易产生歧义,并不是文学规律能够约束的。也就是说,典雅文字产生的歧义直接影响了文学表达,会让文学产生一定的歧义。
文学产生之初,并不是典雅文字构成的作品,而是民间劳动时的呼喊,是求爱的絮语,是巫祝的祝词,是召集的号令。民间诗歌被采集到宫廷之后,就会出现一定的分野。民间文学朝着通俗朴野的方向发展,而宫廷文学朝着典雅的方向发展。当然,这种发展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乐府诗成为一种诗体之后,是人们写乐府诗,写出了清新朴野的句子,带有一定的民间风格。文人士大夫们写乐府诗,只是一种怡情遣性的消遣,却不一定真的凭借乐府诗出名。比较正统的诗歌一般都有些典雅属性,不会太俗太白。“元轻白俗”似乎是先例,但失之于白俗,也就不如杜甫的律诗有看头了。
典雅的文学区别于民间的通俗文学,带有统治阶级欣赏的属性。即便典雅的文字产生了很大的歧义,也容易让文学出现误解误读。似乎诗人、作家都不会计较文学的歧义,因为文字本身就会产生一定的歧义,而且会给人带来一定的暗示。即便是实话实说,不用修饰,不用特殊句式,不用创新性的语言,也不一定能准确表达,很容易产生歧义,就更别提用典雅的文字表达了。典雅的文字具备语义的丰富性,也具备多种歧义,尤其是一些词用到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就会产生特定的意思,当然也会产生歧义。尤其是古典诗词,连同散曲也会出现很多歧义。用典雅的文字构成的诗词曲成了人们消遣的东西,似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这些文学样式似乎成了一面映照人心的镜子,人们可以各取所需,在里面找到很多自己需要的东西。
典雅的文字本身会产生歧义,就更别提用在文学作品里了。就像人造的旅游景点取名一样,把无人光顾的村庄命名为“荒村野店”,把村外的月亮和星星命名为“孤月寒星”,把人造的湖泊称为“镜湖”,把人造树林命名为“寒林”,加上一些刻在石头上的古诗词,就更见文雅了,但与实际不符,有着骗人的嫌疑。那么,用典雅文字写成的文学作品是不是骗人呢?当然不是。文学本身具备多义性特征,不管用典雅的文字还是用通俗的文字,都不可能完全传递作者的意思,也不可能做到完全表达。作者需要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一旦行诸文字,就会产生一定的歧义。因为文字本身具备一定的歧义,而文学本身带有美学的特征,尤其是典雅的文字让人觉得优美,甚至产生很多不同的意境。很多人读同样一部文学作品,产生的印象是不同的,也可以称为误解误读下的感触。毕竟,文学通过文字表达思想,而文字要表现美学特征,就一定会像人造旅游景点一样,生出很多文雅的名字,也就脱离现实了。
既然如此,那么能不能摒弃文学的审美特征,实话实说,即便说大白话也无关紧要,只要能说实话就行,说真话就行,没必要追求典雅的文字?当然不行。文学可以算作哲学和美学的孩子,既带有哲学的思辨,又带有美学的特征。一旦文学失去了美学特征,就会变成哲学,也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意义。或许,文学的多义性正是文学存在的立身之本,是产生各种思绪以及情感的根源。诗人、作家只不过提供了情感的触发点,让读者都跟着感动起来,或者把读者代入其中,也就让读者不能自拔了。甚至可以说,作家用文字给人们提供了映照心灵的镜子,人们在镜子中获得很多自己需要的东西。
典雅的文字给人们带来美感,也给人们带来一定的享受。当然,文学并非不能描写苦难,并非不能用尖锐泼辣的文字描写,也并非不能用人们讨厌的文字描写。只是,大多数文学作品都会用典雅的文字,即便用了人们讨厌的文字,也只是符合了某种审美风格,符合某种美学标准,而不是乱写一气,甚至给人们带来恶心感。典雅的文字用多了,会产生副作用,让人产生审美疲劳。于是,文学样式和风格不断变化,适应读者的阅读需要。有典雅的文字,也有通俗的文字,有温文尔雅的风格,也有锋芒毕露的风格,有豪放的,也有婉约的,大多适应一些特定的读者,而不是适应所有的读者。毕竟,读者阅读文学作品,会挑选自己喜欢的,而不会看不喜欢的。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不管如何阅读,都会产生一定的歧义。不仅典雅的文字会产生歧义,而且通俗的文字也会产生歧义,甚至典雅的文字产生的歧义更大更多,让人活在虚幻的审美境界中,却对事实没有认真描述,没有体现真实的生活,似乎是一种欺骗,更是一种粉饰。
典雅的文字美则美矣,只是容易导致文学的歧义,读者还是辩证地看待这些文字以及由这些文字组成的文学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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