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背后是血缘亲情,处理得当则皆大欢喜,处理失当则可能矛盾升级、隐患不断。

近日,依安县法院依龙法庭采用“背靠背”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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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与刘某2013年经人介绍后在一起生活,育有一子,现年9岁。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经常因琐事争吵,双方结束了同居生活,约定孩子由其母亲吕某抚养,刘某每年给付抚养费5000元。刘某每年虽给付孩子抚养费,但由于孩子体质不好,经常生病,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孩子花销。经数次索要无果后,吕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实质化的解决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考虑到该案背后是血缘亲情,承办法官没有直接从法律入手,而是将父子亲情作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抚养费的给付对孩子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作用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让刘某认识到足额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让刘某理解给付抚养费是监护人的一项法定义务,但双方对这七年的抚养费争议较大,双方各执己见,争吵不断,承办法官见状将双方分别开来逐一调解。

“抚养子女是你作为父亲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即使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也不能舍弃父子亲情,更不能因为双方矛盾推卸责任,孩子需要父母提供的不仅有物质条件,更需要关爱与陪伴。”了解症结所在,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劝说。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庭给付拖欠抚养费20000元,自2024年年初起每月向孩子支付抚养费1000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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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哪个角色的缺席,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或许都需要用一生去治愈。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为人父母则更应如此。对于抚养费纠纷的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时,不仅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公正平等,也要在充分保障孩子基本合法权利的同时,保障好孩子的物质生活,更希望通过这样情理法兼容的纠纷化解方式,唤回往日亲情,让所有的孩子都被温柔以待。

一审|刘 佳

二审|郝 焱

三审|张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