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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宁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酒后阻碍民警执法、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为依法履职撑腰鼓劲,让民警执法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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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22时许,中宁县公安局新堡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某餐厅有人酒后闹事。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处置过程中,当事人王某某不听民辅警劝阻,躺在地上用拳击打、用脚踢踹民辅警,出警人员将其带离过程中,民辅警被当事人王某某用脚朝腹部踢踹,将王某某带至中宁县人民医院醒酒时,在急诊室病床上仍不断辱骂民辅警,大喊大叫,严重影响了医院的秩序。

经依法调查查明,王某某的行为导致民辅警不同程度受伤,且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王某某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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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公安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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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受法律保护,捍卫的是法律尊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辱警袭警,诬告陷害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中宁公安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对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职的民警撑腰鼓劲,为实干者担当,确保民警执法安全与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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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执法威严不容侵犯

来源:平安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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