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老年人和儿童的安全意识较低
交通出行时会增加出行风险
我们不仅要关心老人、儿童的
身心健康问题
也要重视和守护
他们的交通出行安全
老人如此横穿马路,看着都揪心!
2月28日16时许,平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平果市区迎宾大道路上有一辆小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车辆受损,受伤人员已送医院救治。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据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显示:电动三轮车行至事发路段时,越过道路中间双黄实线,横过马路时与对向行驶的小车碰了个正着。
事发后,75岁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陆某昏迷,经诊断其脸部软组织搓伤以及肋骨骨折,无生命危险。据陆某回忆,当天其驾车去接孙子放学,横过马路时没有看到对向有车驶来,因此导致事故发生。
综合勘查情况,民警认定陆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车驾驶人驾驶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3岁孩童突然跑出,被撞受伤
4月8日14时21分,在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某店铺门前路段,一名3岁男童李某某从店内跑出至门外,恰在此时,梁某某正驾驶着摩托车驶来。李某某因躲闪不及,直接被摩托车撞倒在地,该事故造成李某某受伤。
经查,梁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李某某无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梁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孩子,这样骑车很危险!
4月13日15时许,在来宾市忻城县城南新区体育馆路口,发生一起自行车因闯红灯过斑马线与直行小客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经了解,小客车驾驶人为莫某,自行车骑行人为蓝某,今年11岁。据莫某陈述,当时信号灯为直行绿灯,其正常通行过该十字路口,即将驶出路口时,被闯红灯骑行横过斑马线的蓝某撞到右侧后视镜。而蓝某称并未注意到左侧来车,当骑行过半时与莫某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倒地,头部和腰部受伤。
经查,事故系蓝某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骑行横过斑马线所导致。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事故进行处理。
老人与小孩作为家里的“宝”
如何出行才安全呢?
请将这份“平安”手册
传递给他们
“一老”出行安全
01
步行安全
1、应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避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注意路边停放的车辆的动态,防止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
2、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3、出行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夜晚出行,如需夜晚出行,尽量结伴或与家人同行,并且穿着颜色鲜亮醒目的衣服,这样能够更好的引起车辆驾驶人注意。
02
骑行安全
老年人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需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出时,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横过马路需伸手示意,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
03
乘车安全
出门乘坐车辆,一定要选择安全、正规的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带“病”车、农用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一小”出行安全
01
过马路,讲安全
打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安全过街设施,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随意横穿马路、猛跑或突然折返,不翻越隔离护栏走“捷径”,不要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要追逐打闹。
02
有盲区,不靠近
年幼的儿童身形矮小,在汽车周边玩耍或通行时,驾驶人在车内很难观察到,存在视线盲区,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小区道路、停车场(区)及车辆周围玩耍逗留,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03
文明有序,安全乘车
乘坐公共汽车时,在汽车停稳后依次排队上车,不要在车厢内推搡打闹,不要将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不要向车窗外抛洒垃圾杂物。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再下车,下车后切不可从车头前横穿马路。
04
规范骑行,做好防护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即使到了法定的骑车年龄,也必须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掌握好安全骑车的基本要领后再上路。
为了自身的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家有一小,幸福美好
让我们共同努力
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守护“一老一小”的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贺州交警、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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