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姚宇律师代理的江苏南京涉嫌盗窃罪案,经江苏省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委托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2年8月,曹博因一时贪念,在火车上偷窃了一台价值5000元的电脑后被抓获。2023年11月,这起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涉嫌盗窃罪案,经江苏省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曹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曹博本是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因他学历不高,得到这份工作的过程实属不易,因此倍加珍惜,渴望能在岗位上干出一番业绩。然而曹博经常有心将工作完成得更好,但却苦于公司标配的电脑性能一般,无力承担更精细的图像处理工作而不得不作罢。
曹博曾询问其他同事是怎么应对这种情况的,同事表示只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即可,没必要为了达成更高的目标去追求更好的电脑配置,公司更不会满足他升级硬件的要求,如果曹博一定要“卷”,他可以自己购置电脑用来工作。
曹博没有什么积蓄,买不起性能更强的电脑,就在他为此苦恼时,2022年8月的一天,他被公司派往外地出差。在火车上,他看到邻座的一位女士正在使用某名牌电脑,并在处理完工作后将电脑随意放进行李箱,距离他仅有一手之隔。
列车很快到站,拥挤的人群推搡着往出口移动,在众人收拾行李的混乱中,曹博紧张地咽了一口唾沫,在大脑一片空白中,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将电脑收进了自己的包中。
窃喜?恐慌?曹博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他下车后就紧紧抓着自己的包,神经紧张地环顾四周,遇见任何风吹草动一反应就是“快跑”。这种状态下曹博别说要将工作完成得更好了,就是想要保持原有的工作状态都是一种奢求。
曹博甚至根本不敢将那台窃来的电脑拿出来使用,深怕同事询问后看出端倪。就这么过了几天,两名民警突然敲响了他的房门,不知为何,在看到民警到来的瞬间,曹博的心绪忽然平静了下来,他将电脑从包中取出,竹筒倒豆子一般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说完后,曹博长舒一口气,感到一阵久违的轻松。
公安机关随后以曹博涉嫌盗窃罪为由,对他进行刑事拘留。曹博的家人得知消息后,立刻联系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姚宇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立刻赶赴当地申请会见曹博,在掌握案情及在案证据后,为他精心制定了辩护方案。冠领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曹博一时冲动盗取他人电脑,系偶犯、初犯,其行为相较于暴力性犯罪而言,社会危险性较小,且曹博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他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恳请公安机关对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曹博得脱囹圄,与家人团聚。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1月,检察机关指控曹博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冠领律师担任曹博的辩护人,出庭发表辩护意见指出:曹博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真诚悔过,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且他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归案后能够积极反思,表明改过自新的决心,没有再犯的危险,对他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恳请法院对他依法适用缓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曹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本案中,曹博因一时贪念,承担了自己应得的后果。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红线,踏实工作才是最好的取财之道。(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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