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三支队伍”建设,通过人才赋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现代化能力人才队伍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末,全省建设高水平临床创新团队300个以上,引育省级以上高水平医学专家400人,培养复合型人才3000名,全面打造医学人才高地,加快实现人才强院、人才强卫。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高水平医疗卫生临床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设立人才引进学术岗位等主要内容。

实施高水平医疗卫生临床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

打造一批省级“小而强”临床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建设,主要聚焦常见多发高发疾病,结合浙江疾病谱情况、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医疗卫生重点紧缺人才领域确定,重点开展团队协同的高水平临床技术攻关,形成临床技术领先优势和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临床能力素质和多学科交叉创新能力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健全临床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打造有竞争力的高水平临床团队。择优开展省部共建和省市共建卫生健康创新团队建设。

设立人才引进学术岗位

全省设立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岗位,主要用于医院引进重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培养专业型领导人员。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学术岗位引才基本标准。各单位设定具体聘任岗位和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各地要加强对学术岗位的分级管理、跟踪服务及考核评价。

培养公立医院“行政+专业”复合型人才

重点面向医院领导人员、科主任等中层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等三类人员,实施复合型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依托浙江高水平医院,建立一批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承担专项培养任务。对纳入计划的培养对象分批次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和专题研修。培养一批专业技术过硬、管理能力强、团队协作能力好、掌握最新医疗专业技术和最前沿管理知识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

遴选对象都包括哪些人?

临床创新团队

计划2024年启动首批50个创新团队的遴选,到2027年,建设高水平临床创新团队300个以上,其中市级及以下创新团队不少于100个,建设周期为3年。

团队面向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遴选产生,要求在相关疾病诊治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对浙江省相关领域临床技术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能弥补疾病诊治技术短板,形成较强竞争力。团队负责人需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基础,队伍年龄结构合理,运行机制完善,人才引育制度健全。

通过3年建设,创新团队的临床主要业务指标需增长1倍以上,并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成果2项以上。

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

计划2024年启动首批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岗位聘任工作,到2027年,共引进聘任100名学术院长(副院长)、300个学术科主任(副主任)。每个学术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

省级医院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主要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选聘,需在国内外相关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拥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对学科领域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能够引领和带动本院或科室整体学科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市县级医院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主要面向省内外相关领域人才选聘,需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强学术水平和一定知名度,能够带动医院相关学科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学术岗位人员选聘鼓励以全职引进形式为主,适当可采用柔性引进形式。在聘期内,学术岗位人员所在医院或学科的临床、学术、人才等主要相关指标需增长50%以上。

复合型人才

计划2024年启动首批1000名复合型人才遴选培养和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干部人才、质量管理、经济管理、科研教育、党建党务、行政后勤等培训。到2027年,完成3000名复合型人才培养,其中省级1000名、市县级2000名,培养周期为3年。

复合型人才主要在医院领导人员、中层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人才中遴选产生,通过培训,培养成既具有扎实医学专业知识,又掌握医院人事党务、经济运行、科研教育、行政后勤等方面管理知识的复合型干部人才。

通过3年培养,力争有100名以上复合型人才提任为医院中层以上干部或进入医院后备干部队伍。

《实施方案》还从建立人才赋能评价机制、给予专项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支持。

建立人才赋能评价机制。对列入创新团队主要成员、聘为学术院长(副院长)及学术科主任(副主任)的专家、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在人才计划、职称评价、薪酬补助等方面形成一体化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将评价结果与人才项目、人才头衔授予相挂钩。

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基于“医护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人才服务综合平台,为团队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

建立人才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将创新团队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的人事人才相关指标项。突出人才队伍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的评价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评价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引才、育才指标依据,推动医院建立完善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评价体系。

按规定给予专项经费保障。省财政厅统筹整合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建设周期内对医疗卫生临床创新团队给予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创新团队的临床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对于引进的学术院长(副院长)、学术科主任(副主任)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所需资金通过多方筹措资金落实。

《实施方案》还提出,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管理,对项目推进成效明显的团队和个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推动成果转化运用,适时予以表扬激励。对项目推进缓慢或未达预期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令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取消支持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