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由于居民对工程有异议,已经停工。最近因工作安排,暂时没有拆除围栏,如果有需要,我们也会根据安排拆除围栏。”

2022年12月15日,四川乐山市中区泌水院街71号2单元和7号6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施工方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该工程如此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此前报道:云求助丨安全通道被阻断?四川乐山一居民楼加装电梯引争议 施工方:已暂停施工)

今年5月14日,封面新闻接到该地住户云投诉:一年半了,电梯一直没修,围栏也不拆,4米多宽的道路,左右仅剩1.9米和1.4米,之前还有化粪池的污水从围栏里面流出来。

当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围栏上的施工告示已经拆除,围栏内的浅坑,长满了杂草。周边居民围绕“电梯修还是不修”“影不影响紧急情况下消防车等救援车辆进入”“项目有没有获得监管部门审批”“周边依靠该道路通行的居民能否参与表决”“围栏能不能先拆了把道路恢复”“还存在争议,怎么就把地卖了”等问题讨论着。

时隔一年半,电梯未修围拦不拆。杜卓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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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半,电梯未修围拦不拆。杜卓滨 摄

争议一:

“还修不修电梯?不修就把围栏拆了”

社区回应:不知道谁立的围栏,不敢拆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该地块围栏是2022年12月中旬搭建的,围住的面积约5平方米。当年的施工公告显示,围栏的目的是确保该地加装电梯施工的质量、进度,以及小区内行人安全。施工方为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苏奥电梯有限公司。

至今,该围栏已设了一年半,围栏上方的施工公告、施工安全提醒等全部拆除,唯独围栏没拆,将原本4米多宽的道路,分割成了两半,一边宽1.9米,另一边则只有1.4米。

依靠该道路出行的数十户住户,每日除了忍受出行不便外,还有担忧,“担心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能安全地逃生,也担心消防车进不来。”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如果暂时还不修电梯,就把围栏给拆了,把路恢复原样。”

围栏内的浅坑长满了杂草。杜卓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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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栏内的浅坑长满了杂草。杜卓滨 摄

面对辖区居民们的担忧,乐山市中区海棠街道圣水街社区主任何维告诉记者,他不知道围栏情况。

“社区不知道围栏的情况,不是社区搭的,我们也不敢拆,如果居民们有需求,我们可以请城管来调查了解,看这个围栏是不是违章建筑。”

何维称,社区和办事处对安装电梯的事宜,进行了两次调解,要修的住户和不修的住户,至今没有达成一致。“之前上级部门规划了那块地要加装电梯,目前不清楚审批的情况,也不知道围栏的事谁负责。你们可以去咨询,看到底是哪个部门在主管。”

随后,记者来到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围栏的情况告知综合协调组工作人员后,被告知“执法人员去看了现场再回复”。

商业街的街距不够消防车进入。杜卓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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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的街距不够消防车进入。杜卓滨 摄

争议二:

影不影响消防车等救援车辆进入?

区住建局:消防车连单元楼外的步行街都进不去

该处围栏刚立起不久,泌水院街71号2单元业主徐家庆就多次提出反对,认为电梯所在道路是71号2单元和1单元两栋楼,唯一能让车辆通行的道路,“发生火灾时,消防车只能通过这个巷道进来。”

对此,市中区住建局质量安全和消防股工作人员称,该处不是消防车通道,并出示了该项目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消防踏勘专家意见表》。

专家提出4点意见。杜卓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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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出4点意见。杜卓滨 摄

据该表,专家提出4点意见:“1.方案总平图上新增电梯处不是消防车通道,未占用消防车通道;2.总平图新增电梯后,通行宽度为3.0米,不影响人员出行,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3.增加电梯部位为两建筑间的防火间距,该处设置电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电梯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防止电梯两侧建筑火灾影响电梯安全;4.电梯整体耐火等级应达到二级。”

该股室陪同专家去现场踏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专家去了之后说,消防车连71号楼外面的商业街都进不去,“商业街的街距,就不够消防车进入的距离。”

泌水院街居民告诉记者,该商业街本来足够宽,开发商后来在街道中间又修了一排店铺,把街道分割成了两半,缩小了街距。

居民的说法得到了社区的证实,“不利于消防车通行这个问题,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不是现在造成的。”何维称,出现火灾时,他们会给消防车进入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哪怕会破坏部分已有设施。

争议三:

搭建围栏前,项目有没有审批?

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回应:至今没有

“资料都已存档,取得了自规局、住建局两个部门的批准文件。”2022年12月15日,记者曾就该电梯加装项目有没有审批一事,采访当时的施工方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如此回复记者。

如今,居民们再次对电梯加装项目的审批提出异议,“居民们意见都还没有统一,难道不顾居民感受强制批准吗?”

带着居民的困惑,记者先后采访了乐山市市中区房管所和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山市市中区房管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梯加装项目的审批工作,是2023年从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放给他们的,“我们没有批过这个项目,目前这个项目还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他们还在讨论要不要批准,他们批准后才会交过来,我们进行批复。”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称,电梯加装项目审批工作交付给区县前,他们没有批过这一项目。

争议四:

依靠道路通行的居民能否参与表决?

乐山市住建局:须征得道路权利人同意

71号2单元增设电梯项目所在的道路,不仅连接着该单元,尽头还有71号1单元住宅楼。电梯围栏刚搭建时,1单元的住户就反对电梯选址在该处,“阻拦了我们唯一的出行通道,遇到紧急情况,跑都没法跑。”

但是这一年半以来,1单元住户的反对意见都没有被关注。

徐家庆记得第一次社区组织调解时,社区工作人员称,不是电梯加装单元楼的人员不要参加,拒绝了1单元的住户参与表决。

“第二次街道组织调解时,1单元的邻居仍然想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街道的工作人员拿出上级的文件,说只有修建电梯的住宅才能参加。因此,两次调解1单元都没有参加。”徐家庆告诉记者,如果只算2单元的住户,反对者就只有他们1户,另外有3户弃权,“但1单元20户中,有13户反对。”

街道工作人员拿出的文件是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乐山市主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

在方案的“实施程序”中写明,第一程序是“动议表决”:

“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需占用其他权利人用地的,须征得其他权利人同意。”

徐家庆和1单元的业主们都不知道该条款还有第二段,多次告诉记者,该文件规定得不合理,“1单元没有享受到电梯的好,为什么还要把路让出来。”

5月14日下午,乐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多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加装电梯占用了道路,须征得道路权利人同意。“你不能只看第一段啊,我们这一段后面还有一段啊。”

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受访者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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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受访者 供图

争议五:

装不装电梯还存争议,怎么就把地卖了?

乐山市自规局回应:土地没有出让

加装电梯使用土地被卖的消息是去年12月8日传出来的,称该块5.22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用途为:“增设电梯”。

该消息来自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8日公示的“拟协议出让地块信息”。

住户们越想越困惑:“装不装电梯都还存在争议,怎么就把该地块卖给私人加装电梯?”

对此,乐山市自规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地块没有出让,“我们公示的时候,就有人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有20多个人盖了手印。”

该工作人员称,收到反对意见后,市自规局就再次征求市中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他们至今还没回复我们,在他们明确回复前,都不会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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