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4时,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沙十线路段执勤,发现驾驶人马某酒驾,其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马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面对这样的结果,马某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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