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上门到辖区一家小微企业,组织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不久前,二道区检察院收到了信访人王先生的立案监督申请。经过认真研判后,控申部门于次日即派出了检察官、律师听证员等组成的工作组,直接来到王先生的小微企业举行检察听证会,当场释疑解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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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王先生与两位伙伴共同经营着一家物流公司,他们一起参与到张某所提供的政府农村厕所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中,并垫付了40多万元材料款。后来了解到,张某未与政府直接签订过工程合同,提供的合同也是伪造的。因张某一直拒绝归还材料款,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这40万元是企业几乎全部的流动资金,于是王先生带着相关材料来到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为了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维护企业利益,二道区检察院便将听证地点搬到了信访人王先生他们的物流企业里。

听证会上,检察官和应邀律师听证员同三位信访人面对面进行了交流,认真地听取了信访人的意见,并对现有证据材料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证。检察机关建议当事人注意债权时效,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债权,尽可能地挽回经济损失。

5月14日,二道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召开内部研讨会,听取了办案人对该案的情况汇报,建议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监督,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依法依规推进立案监督程序,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