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陶永庆 司牧)近日,一场不起诉决定的宣告在河南省杞县某村举行,凝结在村民徐某、马某心中20年的坚冰,终于在二人的握手言和中消融。

徐某、马某两家田地相邻,在20年前,徐某认为马某家的一棵树长到了自家,便找来当时的村干部,在大家见证下将树拔了。自此,双方便产生了隔阂互不理睬。后来村里集资修路,两家因住同一条胡同,就共同出资修了门前的路,商定马某家走西侧,徐某家走东侧,路上有形的线让两家人心中的隔阂始终存在,加之各种小事的积累,两家怨气愈深。直到2024年2月,马某、徐某因在路上倒水的问题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搡,马某将徐某推倒在地致其轻伤。马某家人看事态扩大,在派出所、村委调解下,两家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出具了谅解书,公安机关对马某取保候审。

2024年3月,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发现双方虽达成书面和解,但提起对方时均怨恨不休,一方仍担心被起诉判刑,另一方还想得到经济赔偿。可双方当事人都是七旬老人,又是邻里矛盾引发的轻伤案件,如果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无疑会加深两家矛盾,如果简单不予起诉,能否做到案结事了?

为消除双方内心深处的隔阂,该院与公安、村委等多方协作,多次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怨恨,双方最终被打动,表示以后会邻里和睦。综合考量案情后,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该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从轻罪治理出发,积极探索“加减乘除”工作法,通过综合履职、主动作为做“加法”,宽严相济、梯次分流做“减法”,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做“乘法”,诉源治理、化解矛盾做“除法”,努力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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