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街坊
珠海将创建首批星级“宁静小区”,
现在申报正在进行中,
快来看看你的小区够不够“静”!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共管共治新格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正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静小区”创建试点工作。
吴长赋/摄
创建成功的小区将获评珠海市“宁静小区”称号,并在其他评优活动中予以政策倾斜。“宁静小区”创建试点也是珠海市首次探索开展宁静区域建设。
申报创建“宁静小区”的住宅小区
须符合哪些条件?
如何评分?怎样申报?
一起来了解吧!
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创建“宁静小区”的住宅小区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或优于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
建成交付满5年且居民入住率70%以上;
1年内无有效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或扰民事件已解决。
评分细则
“宁静小区”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选。
得分90分(含)以上为五星“宁静小区”;
85—90分(含85分)为四星“宁静小区”;
80—85分(含80分)为三星“宁静小区”;
得分低于80分不予通过“宁静小区”评审。
申报方式
“宁静小区”由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机构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创建申请,并于5月17日前提交“宁静小区”创建申请表和“宁静小区”创建工作报告。
珠海市“宁静小区”创建申请表
珠海市“宁静小区”创建工作报告编写大纲
各区政府(管委会)将组织辖区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宁静小区”创建评分表提出初评意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通过初评的小区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勘察,提出复核意见。
各区(功能区)联系电话:
香洲区:0756—2128536
斗门区:0756—5539770
金湾区:0756—7799389
高新区:0756—3621917
万山区:0756—2299150
符合条件的小区,
快抓紧时间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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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权威信息,
文/珠海发布 康振华
部分素材来自珠海生态环境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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