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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记者从高明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招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招薇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

冯卫勋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慧勋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区镜全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钟庆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黎伟雄同志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旭东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汝明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总经济师职务。

信息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