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泽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该校为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

区属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含民办)

补助对象

特别困难类: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变故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学生。

困难及一般困难类:家庭经济收入低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充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具体界定条件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是指民政局发放《农村低保证》或《居民低保证》的。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是指民政局发放《居民低保证》的。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指有民政局发放的《特困救助证》、《五保供养证》或《孤儿证》、《儿童福利证》的(有以上任何一类证件的贫困学生都可申请此项资助)。

残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有残联发放《残疾证》的。

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是指具有工会部门发放《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手册》的。

烈士子女是指具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佐证资料的。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有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系统截图等相应凭证的。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变故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学生是指能提供相关原始凭据且经学校评定为困难的。

一般困难学生是指满足以下情况且经学校评定为困难的。(家庭经济收入低经济负担重,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较大额医疗费用的;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补助标准

小学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非寄宿生625元/生·年,每学期发放一次。

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组织申报

学校需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并核实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含孤儿)、残疾学生等困难学生信息。

如存在类似既是原建档立卡户又是农村低保情况的学生,按唯一类型申请(登记为原建档立卡户子女),不重复申请资助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因学生家庭个人原因不想申请资助的,需学生监护人手写放弃资助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需要申请的学生,资助申请资料按时全部交回,过时则视为放弃。

申请提交的材料

家庭困难申请表,每一个空都得如实填写,贴一寸照片;告家长通知书,将回执单撕下交回;户口本首页和学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残疾证或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手写或打印学生个人申请书,

要求:账号及账号户主要与报送的收款人一致。

公示审核

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认定工作组负责对评议小组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进行审核和批准。认定过程中,学校除查阅相关材料、开展民主评议之外,还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满后,应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学校老师、学生及其监护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认定工作组提出复核申请,认定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复核申请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认定工作组应及时做出调整或改正。

上报审批

学校按申请填报资助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和学生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等资料携带至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复审。

资金发放

区教育局将通过系统进行打卡发放。

资料归档

学校建立学生资助专档,将学生申请表、与对应贫困类别相关的证件材料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页、本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含资助及放弃资助学生)、放弃证明、家长签收表、资金发放银行凭证等所有原始资料永久存档,以备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随时查阅。

(网易山西 闫珊 通讯员 闫娜 助编 郝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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