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被罚90万元。违法违规事实有:超工程进度发放项目贷款;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要求,信贷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

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公司部总经理王晓伟、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云县支行行长李福龙,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被处警告。

综合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