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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唐山滦南法院胡各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人熟地熟优势,与执行局通力配合,在一日内成功执结3起民事纠纷案件,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成效。

被执行人王某等六人因欠付申请执行人郝某6万余元未能偿还,被诉至滦南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王某等六人一直未能履行判决内容,郝某遂向胡各庄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胡各庄法庭及执行局干警当即取得联系,并将6名被执行人同时传唤至胡各庄法庭。为最大限度促进案件主动履行,法庭及执行局干警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做双方调解工作,在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上述案件刚刚执行完毕,法院干警又收到了另外两件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同一人的行踪线索,随即驱车赶到现场,被执行人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提出履行义务,当场微信转账2万元,还清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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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在胡各庄法庭及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三起执行案件在一日内顺利执结,着力破解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及时高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