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显示,富源县雄达煤业有限公司因煤矸石堆放采取的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被罚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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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曲环罚字〔2024〕9-4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富源县雄达煤业有限公司从2023年7月将产生的煤矸石堆存于腊舍公路旁,堆存量大概有20000立方米,采取的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但没有造成煤矸石扬散、流失、渗漏。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规定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的规定,对富源县雄达煤业有限公司罚款15.8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