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4日14时,罗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群众报警称,在312国道竹竿派出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开展事故勘察工作,经调查得知:马某某驾驶宁A****1号货车沿31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罗山县竹竿派出所路段时,与同向余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余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马先生,原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处置完毕,且因自己是外地人可能会受到不公正待遇。谁知处置的交通事故民警工作认真负责,在很短时间里就处置完毕。马先生在向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赠送锦旗时,对办案民警耐心办案、秉公处理的工作精神和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感谢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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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15时36分许,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当事人把车停在南碧桂园西门停车位,他的车被一辆无牌比亚迪剐蹭,肇事车辆已逃逸,当事人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车停在路边停车位上,车身受损,民警询问当事人情况,当事人称是被一辆无牌比亚迪剐蹭。民警勘查完现场,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首先查看视频监控,由于肇事车辆“比亚迪”无牌,无法锁定肇事嫌疑人,导致调查陷入僵局。民警不灰心,回队后通过监控继续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查找出嫌疑人照片,后在县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的配合下,于5月6日比对出事故嫌疑人,随即传唤嫌疑人和车辆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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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虽小却承载着群众的期许和肯定,是荣誉更是责任;罗山交警将会带着这份认可,继续把“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到工作当中去,同时也把各项本职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