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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承德市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人大系统“1+3+2”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围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和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三项联动监督,以及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发区(高新区)提升两项联动监督工作(简称“1+3+2”监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建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集中开展“1+3+2”监督工作,是省市县委交给人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好“1+3+2”监督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实际行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造福民生的有力举措,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要突出工作重点,在查找问题上积极作为,在深挖根源上献计献策,在推动整改上持续用力,搞好工作对接和各环节的紧密衔接,有序推进监督工作纵深开展。要强化统筹协调,对各领域监督工作逐一量化任务、细化措施、实化举措,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督活动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监督活动风清气正,全力保障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四个兴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春青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冬梅、霍兆东、蔡永宝,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光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王新波代表县政府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冬梅就“1+3+2”监督工作方案作说明。5个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本领域工作汇报发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1+3+2”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