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在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当事人的部分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也被法院冻结了。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我们在平时办案或咨询过程中也已经遇到多起。这篇文章主要谈谈如何解冻刑事案件中被冻结的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
第一、要找一个律师。
要解冻被冻结的银行财产,首先要做的是:及时、积极跟办案人员沟通。具体需要沟通对象,会因案件所处阶段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侦查阶段,沟通的对象应该是公安机关。如果是审查起诉阶段,沟通的对象是检察院。如果是审判阶段,沟通的对象是法院
如果被冻结财产的当事人本人去跟公安、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客观上难度会比较大。实践中也确实是如此,我们从很多当事人自己沟通无果后再找律师介入便可以看出。事实上,一个不懂法的当事人去跟办案机关沟通,在知识层面、思维应变层面,会存在比较大的鸿沟。因此,为了避免做无用功和浪费机会、时间,我建议当事人需要找一个律师协助介入解决。
第二、律师应如何做?
一、分析案情,确认被冻结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权对涉案财产进行冻结。比如,《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因此,冻结的财产应当仅限于跟案件有关的财产。换句话说,如果办案机关冻结的财产与案件无关,则属于违法冻结。
分析确认了被冻结财产属于案外财产后,此时律师需要协助、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财产属于案外财产,与本案无关。
二、起草相关法律意见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并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
律师跟办案机关沟通,除了当面口头沟通之外,最好需要同时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在该法律意见中,可以详细阐明被冻结财产不属于涉案财产的理由。
尽管相对于当事人本人与办案机关沟通而言,律师的沟通将更有逻辑,更有说服力。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像刑事中解冻财产这类纠纷,解冻过程依然存在比较大的难度。也就是说,即便是律师介入沟通,办案机关也未必会采纳律师的意见。
此时,律师跟办案机关的沟通似乎就成了一门艺术。如何有效、精准地说服办案机关解冻当事人的财产,是律师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有些律师最终沟通成功,有些却沟通失败,这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律师的能力。
但无论如何,律师千万不能因一两次跟办案机关沟通失败就放弃,司法实践表明,很多案子最终能够取得好的结果,均是律师跟办案人员反复沟通才有的结果。
三、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向有关办案机关进行申诉或控告。
如果律师认为当事人被冻结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与案件无关,且在跟相关办案机关沟通无果后,此时律师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合法手段进行下一步的法律行动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而不解除的,则有权向该办案机关进行申诉或控告。
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文章转载于微信公众号“我是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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