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公管处罚〔2024〕6号   

项目名称: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消防及供水工程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弄虚作假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安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0400MA2MYN1H4D

法定代表人姓名:彭龙

处罚结果:1.按所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六计算,对单位罚款人民币32871.82元;2.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六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972.31元。3.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六计算,对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直接责任人罚款1972.31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26

处罚机关: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340400

数据更新时间:2024-05-08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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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