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上午,
上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调解的方式,
圆满解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使判决内容得以兑现,
这是该院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体现,
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某经联社)
与被告上林县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某合作社)
民间借贷一案,
原告某经联社2019年9月
以村集体经济投入资金给被告某合作社,
期限为3年,
作为从事产业发展业务经营资金
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后因市场波动及经营不善等问题,
某合作社在合约到期后
仅按约支付了2年的利息。
后经法院判决,
被告某合作社要返还某经联社借款本金
及利息等款项共计30余万元。
5月14日,
该院院长卢森到挂点社区调研走访时
了解到该起案件已经判决生效,
但被告还没有履行判决书义务,
有转化为执行案件的可能。
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后,
该院决定立即启动“执前督促+和解”机制,
争取以最快速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次日上午,
该院韦宏东副院长带领执行小组,
驱车前往镇圩乡开展执前调解工作。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了,
该履行的义务你必须马上履行,
一旦采取限高、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将会极大地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执行法官对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进行释法明理,
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后果。
“前两年合作社经营状况良好,
我都按时给经联社利息,
2022年生猪病死率高加上经营不善,
我确实没办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该法定代表人解释到。
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
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分别出发,
充分释法明理,
引导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最终,
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
执前调解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节约司法资源,
是该院新时代执源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
该院将继续推进执前调解工作实质化运行,
以“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
持续释放执源治理潜能,
切实提高执源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真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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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by 韦姗婷
初审 by 周群
复审 by 陈燕
终审 by 韦宏东
上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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