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上午,

上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调解的方式,

圆满解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使判决内容得以兑现,

这是该院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体现,

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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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某经联社)

与被告上林县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某合作社)

民间借贷一案,

原告某经联社2019年9月

以村集体经济投入资金给被告某合作社,

期限为3年,

作为从事产业发展业务经营资金

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后因市场波动及经营不善等问题,

某合作社在合约到期后

仅按约支付了2年的利息。

后经法院判决,

被告某合作社要返还某经联社借款本金

及利息等款项共计30余万元。

5月14日,

该院院长卢森到挂点社区调研走访时

了解到该起案件已经判决生效,

但被告还没有履行判决书义务,

有转化为执行案件的可能。

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后,

该院决定立即启动“执前督促+和解”机制,

争取以最快速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次日上午,

该院韦宏东副院长带领执行小组,

驱车前往镇圩乡开展执前调解工作。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了,

该履行的义务你必须马上履行,

一旦采取限高、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将会极大地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执行法官对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进行释法明理,

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后果。

“前两年合作社经营状况良好,

我都按时给经联社利息,

2022年生猪病死率高加上经营不善,

我确实没办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该法定代表人解释到。

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

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分别出发,

充分释法明理,

引导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最终,

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

执前调解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节约司法资源,

是该院新时代执源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

该院将继续推进执前调解工作实质化运行,

以“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

持续释放执源治理潜能,

切实提高执源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真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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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by 韦姗婷

初审 by 周群

复审 by 陈燕

终审 by 韦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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