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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府谷法院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闫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迫于法律威慑,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闫某某先后涉及3起未履行案件被立案执行,涉及执行标的共计33.8万元,其中2起执行案件为借款纠纷,1起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闫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闫某某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执行人闫某某却“置若罔闻”,仍拒绝还款。承办法官果断出具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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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带着冰冷的手铐,我心里真不是个滋味,但是我确实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我会尽快筹钱还款,麻烦法官组织和解”,拘留结束的闫某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积极表示愿意还款。最终,经与三位申请人协商,闫某某将其中两起涉及3万余元执行标的案件一次性给付完毕,针对另外一起30万元执行标的案件,闫某某也表示一定会按约履行。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是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下一步,府谷法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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