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1.门诊共济保障方面
02.个人账户方面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计入标准不变,仍然为本人月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划入额度为: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06元,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42元。支付范围相较于现行办法,新增加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个人承担费用。
不少市民表示,门诊共济增加了报销范围,减轻了看病负担,希望这次改革能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益程度。
市民:“共济医疗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因为是一个家庭,如果政府大力支持这块项目的话,我们也是非常乐意的,如果老人卡里的钱用完了,就可以用我们子女的钱,他们就会多一个保障。”
市民:“共济医疗确实是一个好事情,我想的话我可以多交一些,因为我多交了一些政府也可以帮我承担一些,我可以享受的优惠度就可能会稍微大一些。可以分阶段、细化去管理,可能就会更好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nybdybzc@163.com
(二)信函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邮政编码:650200)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杨晨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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