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当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既为婚姻画上圆满的句号,又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No.1

基本案情

张某和陈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孩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张某发现双方在很多事情的认知上存在较大差异,时常因为琐事争吵,长期的家庭矛盾让双方都疲于将婚姻生活继续经营下去,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No.2

调解情况

立案后,东龙法庭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材料后,积极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性,但双方当事人态度十分坚定,均表示双方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但因房产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这婚我肯定是要离的……”

“婚可以离,但这房子和孩子的问题要是谈不下来,一切免谈……”

在开庭审理的当天,因双方积怨已久,双方情绪均较为激动,承办法官为了缓和双方情绪,在庭前调解阶段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开解劝导,在妥善安抚双方情绪后,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为了把对未成年子女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承办法官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当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告知双方当事人虽感情出现问题,但仍应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子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对房产、孩子的抚养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纷纷承诺离婚后依然定期了解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情况,不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

少年强则国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庭乃至全社会的责任。近年来,东龙法庭持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不同案件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督促监护主体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共同为未成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覃塘区人民法院2024年原创96期

文字:陆嘉琪、韦香萍

编辑:陆嘉琪

审核:李春晓、伍清湖

0771-12340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心对社会公众安全感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请您在接到来电时耐心配合并给予覃塘区政法系统公正的评价。感谢您对政法工作的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司法阳光 科学普法

微信号:覃塘区人民法院

地址:覃塘区中山大道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