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
山西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奖励资金
(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描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推动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投资,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西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
受理条件
(一)申报企业
1.申报企业须为山西省内制造业领域独立法人企业。
2.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3.2023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设备更新投资
1.截至申报之日2024年度设备更新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设备须全部购置安装完成,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更新投资额按照2024年度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核定。
2.设备更新投资须符合先进设备升级、数智深度赋能、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提升等制造业领域4类设备更新方向其中一类,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方向具体见附件1。同一年度申报企业每类设备更新方向只能申报一项设备更新投资。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不得申报。
4.同一设备须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奖励资金与省级技改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办理程序
1
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申报材料(编写要求见附件2),一式十份,于2024年5月20日前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2
市级审核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开展设备更新投资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30%,设备合同、发票及现场实物须一致;党组(党工委)审议核定设备更新投资额,于2024年5月27日前出具审核上报文件(含申报审核情况报告)、设备更新投资核定表(见附件3)报省工信厅。
3
省级拨付
省工信厅根据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核定的设备更新投资额,结合年度预算情况,统筹予以支持。省工信厅对设备更新投资申报审核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办理时间
2024年5月13日 至 2024年5月20日 23:59:59
咨询电话
区划:运城市盐湖区
联系人:任涛
联系方式:0359-6380235
申报指南
2024年山西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wps
设定依据
附件: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西省制造业领域设备更新奖励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pdf
来源丨山西省政府网
编辑丨郭晓晶 吕明达
责编丨李鑫
审核丨范亚宁
监制丨卫江鹏 张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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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1202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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