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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据微信公众号“楚雄州人民政府网”消息,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楚雄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8条措施的通知,并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有序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城集中安置和购房。有序引导重大工程搬迁人口、生态搬迁人口、地质灾害点搬迁人口等向城镇集中安置。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采取“以购代建”方式采购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源。城市(县城)规划区严格限制小宗地出让,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有钱进城购房。鼓励各县市采取交纳契税后依法给予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物业费补贴等政策,使农民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各金融机构要继续用好“农民安家贷”等信贷产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畅通城镇地区购房落户、租房落户等渠道,进一步为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对进城购房的农民,持有房产所在地居住证的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澎湃新闻)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