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邳州市公安局、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一则“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有功人员专项奖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对发生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将给予奖励。

见义勇为”最高可给予万元奖励

该奖励办法规定,对发生在邳州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野泳、戏水行为,积极实施举报、劝阻、施救的非执行职务人员,依据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具体以现场照片、视频和报警记录等为证,经警方核实确系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水库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110的,视情给予200元奖励;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水库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成功制止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下奖励;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污损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竹竿、救生圈、救生衣等防溺水设施的,制止并举报每次奖励500元;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能够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并奖励,视情给予2000元到一万元奖励。

奖励办法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奖励办法同时明确不实举报等内容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奖励办法还对举报的核实、不实举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办法,奖励事项的调查核实、推荐申报工作由事发地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负责,市局内保大队、水警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对被认定有功的群众,未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按照奖励范围和标准第1条和第2条执行;多人举报同一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炒作相关内容,严禁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违者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针对该奖励办法,昨日,邳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关举报后,会对举报内容进行严格核实。

国内多地曾发布类似奖励措施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国内已经有多个地方发布了类似奖励措施。如2023年8月,湖北荆门应急局发布公告称,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在无家长或老师的监护下在室外水域游泳,请立即劝阻、制止,并进行举报,应急部门将予以奖励。2022年7月,南京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对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等行为进行奖励。2023年7月,扬州市多地相继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额度可达一万元。

文/本报记者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