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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维护公共利益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山单县金拓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G1#戊类仓库G2#丁类厂房等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内,广大市民及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或申请听证,征求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3、与征求意见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项目名称:单县金拓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G1#戊类仓库G2#丁类厂房等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

项目位置:位于北环路以北,平原路以东,滨河路以西。

调整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未来市场前景较好,由于扩大项目生产,现阶段厂房无法满足未来生产需要,特申请要求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变更主要内容:

1、原方案G6#3F展厅变更为G6#1F丁类厂房;

2、在G5#丁类厂房南侧新增G1#戊类仓库;

3、原方案G2#1F丙类厂房与G3#1F丙类厂房合并变更为G2#丁类厂房;

4、将西北角G1#丙类厂房与其南侧丙类厂房合并变更为G3#丁类厂房;

5、项目西侧入口改动向南移动约32m,并将开口扩大至13.8m;南侧沿北外环原出入口西侧增设出入口一处(宽度约25.73m)。

6、因厂区建筑物的调整,厂区内交通流线和车位布局也进行了调整,并增加车位24辆。

7、拟变更后建筑面积增加11996.02平方米,基底面积增加17037.95平方米 ,新增和合并的建筑与周边原有厂房安全间距均符合要求。

8、因项目工艺需要,厂房及仓库原方案高度16m现变更为15m 。

(各项指标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征求期限:2024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22日

建设单位:单县金拓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电 话:19954010777

设计单位:山东东瑞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 话:0530-4555168

受理电话:0530—4679830

地址:单县舜师路157号

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5月14日

调整前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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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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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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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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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北环路沿街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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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北环路沿街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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