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身份意识,近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摩撤销缓刑听证会、政策解读、在刑意识讲座,多举措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在刑”“在矫”意识。

观摩撤销缓刑听证会

5月15日上午,区检察院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召开撤销缓刑案件听证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娄奕主持。听证会当事人顾某系社区矫正对象,4月,顾某在某KTV实施了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区司法局按规定向区检察院提请撤销顾某缓刑建议。

我局以此为契机,组织部分涉企及在刑意识差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旁听。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对象算清经济账、亲情账、家庭账,明确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引导其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积极配合监督管理,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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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及案情分析

邀请区检察院四部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授课,强调召开本次听证会的必要性,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管理规定,加强在刑意识,避免重新犯罪收监。针对本次提请撤销缓刑对象顾某作为企业高管身份,对近期双方签订的《关于做好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外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切实保障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涉中小微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或者工作活动需要外出审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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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意识教育明纪律

由选派民警对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和在刑意识教育,告诫其应当引以为戒、端正态度、遵纪守法、服从监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进行自我改造,切莫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要以良好心态、崭新的姿态重新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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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聚焦教育矫治需求,有效利用各类资源,推进差异化、个性化分级分类教育,探索完善符合金山特色的教育矫治模式,不断提高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