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违建治理成效,提升城市品质和市民获得感,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违建治理攻坚行动,对城市主干道等重要区域的违法建设实施重点治理,在高质量办案和执法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下,落实管理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于近期促使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一处违法建设。

该违建紧邻执法局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攻坚行动确定的“20条路”之一金水路,由四栋两层的临时工棚组成,总面积为1100余平方米,系世园街道某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后建成。近期,随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陆续撤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超出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查看时,施工单位都以种种借口推托,始终没有拆除工棚。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施工单位拖延拆除临时工棚是“另有打算”,企图将临时工棚出租牟利。执法局随即启动违建拆除程序,多次约谈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详细讲解《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讲明不拆除超期临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法部门的强大压力下,施工单位自行拆除了全部临建工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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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加强内部考核督查,持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对违法建设实行全天候严管严控,坚决打赢违建治理攻坚战,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市容面貌“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