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5月11日,莲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企业家爱心商会共同会签了《检察机关与企业家爱心商会联系协调机制》合力护企惠企安商。

据悉,该协调机制共分五个条款,涵盖互动交流、信息通报、精准普法、合规发展、纠纷调解等内容。

机制要求,双方合力打造培育“检察蓝+商会红”品牌,健全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在商会设立“检商驿站”,县人民检察院承诺服务企业“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由副检察长牵头落实机制内容,选派业务骨干专人对接,及时呼应企业司法需求,及时听取商会和企业的司法诉求、咨询意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问题,及时办理、跟踪督办并做好问题反馈,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认真做好解释和工作指引。强化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县检察院与商会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及时了解民营企业的纠纷方向,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纠纷,及时参与和商会共同进行调解或诉前和解。共同把牢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关”,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控,助推企业完善机制到溯源治理。

做实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通过检察开放日、会员活动日等方式,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教育力度,持续做好服务企业发展法治大讲堂,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共同推进法治、清廉民营企业建设。

《机制》规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企业家爱心商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听取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解决相关涉企事项,研究完善服务保障举措。

《意见》的施行为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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