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一辆福建号牌的大货车在甬莞高速潮阳路段连续两天深夜涉嫌低速行驶,触发预警,经交警部门调查测算核实,这辆大货车两天的平均速度分别为51公里每小时、39公里每小时,低于最低限速20%。
驾驶员徐某承认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违法事实,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图文来源:汕头融媒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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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一辆福建号牌的大货车在甬莞高速潮阳路段连续两天深夜涉嫌低速行驶,触发预警,经交警部门调查测算核实,这辆大货车两天的平均速度分别为51公里每小时、39公里每小时,低于最低限速20%。
驾驶员徐某承认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违法事实,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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