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镇市“庭审进校园”活动走进贵州(清镇)职教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在清镇市委平安办的牵头组织下,清镇市人民法院现场对一起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庭审,200余名师生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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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法院法官向在场师生进行反诈普法。

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10日,被告人张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事前与上家约定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接收资金,约定每接收1万元收取10%的好处费,并测试其银行卡是否正常使用。之后按照对方要求到贵阳市观山湖区,并在对方的带领下又来到清镇市时光贵州找到对方人员付某某(另案处理),后在车上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手机提供给对方,并在车上配合刷脸,其在车上等待,由对方拿其银行卡到附近ATM机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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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员陈述案情。

经国家反诈平台查询,被告人张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收取诈骗款共计10万元,系江西省瑞金市被害人刘某某被诈骗款项。事后,对方在其微信零钱充值1万元作为好处费。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到清镇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家属代其主动退缴所得好处费1万元。

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指控的事实,举证、质证和辩论,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规范有序,气氛庄严肃穆。法庭依法当庭宣判,判决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退还非法所得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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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和观看反诈短视频进行了现场普法,向同学们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惯用的犯罪手段及相关法律规定,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带来的危害。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让广大师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既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对网络诈骗的识别防范能力,有效遏制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

“今天现场旁听了庭审的案件,感觉很震撼,对我们来说是一堂十分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同时也警示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贪小便宜,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大二学生小江(化名)说。(图/文 任芳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