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发布公告,拟征收(收回)容桂街道扁滘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容桂街道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龙江镇官田股份合作经济社、西庆股份合作经济社、沙富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用于龙江镇城镇建设用地,北滘镇三乐路北侧、群力路西侧北围工业区改造项目的5.936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容桂征地

据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佛(顺)征告〔2024〕44号】,此次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容桂街道扁滘社区辖区范围内内,涉及容桂街扁滘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0.5014公顷(折合7.521亩),拟征收(收回)土地作为容桂街道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包括: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9.76万元/亩实施补偿。

青苗补偿:对农地承包者的青苗补偿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承包合同无约定的,根据农作物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补偿的项目,参考评估价核实补偿金额后按谁承包谁受偿的原则处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顺德区清场收地补偿(清退)标准的相关规定实施。

社会保障费用:计提和分配被征收土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总标准为 51014.35元/亩,按“先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补(给与补贴)”原则分30年逐年分配征收土地社会保障费,其中18000元/亩部分应按规定计提缴存,剩余33014.35元/亩部分不需缴存,由征收(收回)土地单位逐年安排资金。被征收(收回)土地农民养老保障方式按省、市及区有关文件执行。

留用地安置:本次征收(收回)土地已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征收(收回)土地前期协商工作,留用地采取实地留地的方式予以安置。征收(收回)容桂街扁滘股份合作经济社0.5014公顷(折合7.5210亩)土地按15%比例安排的留用地0.07521公顷(折合1.12815亩)。上述0.07521公顷留用地已在佛国土资顺用地〔2008〕50号批文批准范围中兑现。

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示意图。

龙江征地

据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4〕2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江镇官田股份合作经济社、西庆股份合作经济社、沙富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内,涉及官田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的集体土地0.7746公顷(折合11.6190亩)、西庆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的集体土地0.7560公顷(折合11.3400亩)、沙富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的集体土地8.5628公顷(折合128.4420亩),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龙江镇城镇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北滘征地

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4〕28号),为实施北滘镇三乐路北侧、群力路西侧北围工业区改造项目,北滘镇桃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将位于北滘镇三乐路北侧、群力路西侧北围工业区改造项目的5.936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为5.9368公顷,位置在北滘镇三乐路北侧、群力路西侧北围工业区改造项目内。

此前,经北滘镇桃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经全体股东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该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由政府按政策规定和挂账收储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北滘镇桃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支付补偿,不涉及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涉及征地社会保障费用、不安排留用地。

拟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

公告截图如下: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吴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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